4月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胜俊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就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在赣开展执法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秀榕参加执法检查。
省委书记强卫、省长鹿心社等看望了执法检查组成员。
执法检查组当天在南昌召开座谈会,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洪礼和主持,副省长谢茹汇报了我省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的情况。谢茹说,江西在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夯实工作基础,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合力;二是加强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护能力;三是创新工作平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四是整治与建设并重,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五是实施关爱行动,帮扶特殊群体。谢茹指出,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全省上下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抓好教育引导,进一步优化成长环境,进一步提升工作合力,深入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突出重点,创新机制,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切实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得更好。
团省委书记曾萍等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并汇报了各单位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曾萍在汇报中提到,共青团江西省委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承担未保办的职责,发挥好组织实施、协调推动、检查督促的作用,调动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的积极性,协助省政府处理好未成年人保护的各项工作;二是体现共青团和少先队的特色,着力抓好未成年人的思想引领、成长服务、权益维护等三个方面的工作;三是创新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建设了“德仁苑”、开展了“单亲家庭未成年子女援助计划”、打造了“护航青春梦”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品牌。
王胜俊对我省在强化对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和困难家庭未成年人保护力度、形成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对我省进一步加强法律实施,切实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出了明确要求。王胜俊指出,要积极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增强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王胜俊强调,近年来,侵害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的事件案件时有发生,相关法律、法规在一些领域还没有得到全面、有效的实施,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都亟待提高。要准确把握形势,进一步提高做好未成年人工作的自觉性,推进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自觉把未成年人保护各项法律规定贯彻到日常工作之中,落到实处。要着力解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将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相关法律实施情况和依法惩处拐卖虐待遗弃性侵等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活动的情况作为检查重点,通过执法检查推动法律实施,督促各有关机关人民团体进一步完善保护措施、增强保护力度、提高保护能力。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并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确保法律的全面实施,切实做好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
在昌期间,执法检查组实地考察了新建县第三小学,并与从事留守儿童保护的基层相关部门、社区工作人员、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座谈。
执法检查组还将深入宜春市、九江市、景德镇市重点检查。
(团省委权益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