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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第一轮检查督导组来赣督导
  发布日期: 2014年06月06日

  

  5月18-21日,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王宏丽率全国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第一轮检查督导组,就第一轮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在江西开展检查督导。省综治办副巡视员张鹤翔、省民政厅副厅长饶剑明、团省委副书记廖良生陪同督导。

  

  在赣期间,督导组考察了德安县启明学校、蒲亭镇曾家洼社区“我帮你青春工作室”,丰城市阳光学校、丰城市检察院,樟树市关爱留守儿童志愿者协会,西湖区人民法院,万载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南门社区未成年人社会工作试点,以及九江市救助站、宜春市救助站,并在德安县、樟树市、西湖区分别召开了工作座谈会,与相关工作人员、青少年代表、家长代表等进行了深入座谈。

  

  督导组对我省第一轮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督导组指出,各地要充分发动村、居委会的力量,对辖区内重点青少年群体进行摸底和动态监测。各职能部门特别是六类重点青少年群体的牵头部门要及时介入,进行有针对性的帮扶。综治委预防专项组、综治办等要加强对问题和对策的研究,积极推动有关政策的出台和落实,把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工作形成惯性,持续开展。

  (团省委权益部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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