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青办发〔2018〕7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团委,省直属各单位、省属各高校团委,各省级驻外团工委:
“全省优秀共青团员”“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是共青团江西省委授予全省团员、团干部和团组织的最高荣誉。经研究决定,在2018年“五四”期间集中对2017年度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全省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遵规守纪自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2017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5.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18年4月30日)。
6.近五年获得过市级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
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未注册成为志愿者、2017年度参加志愿服务少于3次的团员不参加评选。
(二)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联系青年紧密。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1+100”直接联系青年工作成效突出,能够有效服务和引导青年,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3.工作能力过硬。热爱团的工作,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2017年度在所在团支部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4.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
5.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6.截至2018年4月30日,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三年(农村、街道社区、驻外团组织等兼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两年)。
7.近五年获得过市级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
“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重点面向基层,从事共青团工作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青年志愿者、大学生村官、青年社会组织负责人、“青年之家”管理员及兼职团干部,符合条件的,可参加评选。团省委、各市级团委机关干部和县级团委领导班子成员不参加评选。未注册成为志愿者、2017年参加志愿服务少于3次的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三)全省五四红旗团委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有效履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严格落实团内有关文件精神,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推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全部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3.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团员青年中有较大影响。推动所属团组织扎实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大力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在落实我省共青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品牌活动上成效明显。
4.班子建设好。团委(团工委)班子政治好、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5.团员青年反响好。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具有较好影响。
6.近五年获得过市级“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7.乡镇(街道)团委应建有1个或以上青年空间,其他类型团委建设有青年空间的优先考虑。
各级团的领导机关不参加评选;未在“智慧团建”系统登记的团委不参加评选。
(四)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
1.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严格落实团内有关文件要求,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的职责。组织设置规范,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工作制度健全。规范开展发展团员、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3.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扎实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成效明显,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4.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5.近五年获得过市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已经被推报为“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候选单位的,不再推报其下属团支部、团员、团干部。未在“智慧团建”系统登记的团支部(团总支)不参加评选。
二、申报名额
本次评选将评出“全省优秀共青团员”200名左右,“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100名左右,“全省五四红旗团委”60个左右,“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120个左右。各级团组织要严格按照所分配名额进行申报(具体名额详见附件1)。所有项目按照1.2:1比例择优确定最终表彰对象。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民主原则。各级团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共青团改革有关精神,坚持青年主体地位,落实“表彰先进请青年一起评议”的要求,广泛动员团员青年参与到推荐和评议中来,选出身边的先进典型。要建立评选表彰体系,层层发动,做到每一个团支部都开展相应的评选活动,以团支部大会的形式民主推荐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表彰情况填入推荐表。要由基层逐级推荐产生拟申报单位和个人,坚决杜绝直接分配指标、指定推荐、拉票贿选等现象,一经发现,倒查责任,严肃处理。每级团组织向上一级团组织推荐人选,均要提交推荐报告,详述组织开展评优的程序、经过和结果,是否下管一级团组织都开展了推荐工作,是否全体团员都参与了评议表决,公示情况,群众反映及核查情况等。
(二)严格推荐把关。各级团组织在人选推荐工作中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要将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看推荐对象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团委要对初步推报人选(单位)进行全面了解和把关,征求人选所在单位团员青年、党团组织、纪检机关及有关方面意见,审核有关档案材料。在此基础上确定推报人选(单位),并在人选(单位)所在地区或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注重基层比例。“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和“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的申报应兼顾农村、社区、机关、企业、学校等各类基层团组织,并向驻外团组织、非公企业团组织、乡镇(街道)团组织、农村(社区)团组织适当倾斜。各市级团委推荐的候选人(单位)的数量、结构应与团员、团干部、基层团组织在各领域的分布情况相匹配, 要统筹考虑基层一线、青年社会组织、互联网行业、青年创新创业等团组织的候选人(单位)。各地各单位推荐基层候选人(单位)比例不得低于60%。
(四)规范报送材料。申报材料包括:1. 申报表(一式2份);2. 申报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3. 公示无异议证明材料(由公示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4. 教育评议等次证明材料;5. 荣誉证书复印件1份(需加盖推荐单位党组织公章);6. 申报名单excel汇总表(加盖市级团委公章);7. 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申报单位还需提交落实“三会两制一课”相关证明材料,属地乡镇(街道)团委出具的参与区域化团建证明材料,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相关材料,换届文件复印件;其中,申报表、申报事迹材料、申报名单excel汇总表需上报电子稿。以上材料务必于3月30日前报团省委〔其中,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团委、省级驻外团工委材料报团省委组织部(机关党委),所有高校、中学、中职材料(含设区市推荐)报团省委学校部,省直单位、行业团委材料报团省委青年发展部(权益部)〕。逾期不报或材料报送不齐全、不规范,视为自动放弃。申报单位和个人事迹需在市级团委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宣传展示。申报材料用普通A4纸黑白打印,不得过度包装。
联系方式:
1. 组织部(机关党委)联系人:王 骏
联系电话:0791-88910805,电子邮箱:tswjczzjsb@163.com
2. 青年发展部(权益部)联系人:龚 艳
联系电话:0791-88910823,电子邮箱:jxqg54@163.com
3. 学校部联系人:张 寒
联系电话:0791-88910814,电子邮箱:jxtswxxb@163.com
附件:1.2017年度“全省优秀共青团员”“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申报名额分配表
2.2017年度“全省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3.2017年度“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4. 2017年度“全省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5. 2017年度“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6.2017年度“全省优秀共青团员”申报名单汇总表
7. 2017年度“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名单汇总表
8. 2017年度“全省五四红旗团委”申报名单汇总表
9. 2017年度“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名单汇总表
共青团江西省委办公室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