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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青年新媒体工作站申报与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 2017年04月25日

  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一批全省青年新媒体工作站,旨在增进全省青年新媒体组织间的沟通交流,实现资源共享、有效联动、聚合传播,提升全省青年新媒体工作的活跃度、传播力和影响力,共同促进全省网络新媒体的健康发展。为加强全省青年新媒体工作站的申报与管理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范围

  在江西省范围内且有较大规模和影响的数字出版物、数字广播、手机短信、手机彩信、移动电视、社交网络、数字电视、数字电影、手机网络、移动客户端等新型传播媒介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微博、微信、手机报、APP客户端、网络视频、移动电视等新媒体组织,可申报江西省青年新媒体工作站。

  二、申报程序

  1.江西省青年新媒体工作站原则上每两年申报一次,申报年份的3月份接受申报。各设区市、省直单位和高校团委负责本地本单位申报工作。

  2.团省委宣传部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抽查。

  3.团省委宣传部向社会公布评审合格的江西省青年新媒体工作站名单,并命名授牌。

  三、工作任务

  1.参与48365365新媒体建设,根据网络文化产品编创选题计划积极供稿,原则上每月报送不少于4件原创网络文化产品(含微信图文、微博话题、视觉设计、音乐创作、音视制作、漫画手绘、H5设计、游戏开发、数据分析等)。

  2.参与推广48365365新媒体平台统一组织策划的专题报道、话题互动和相关线上线下活动。各工作站如有重要信息需宣传推广,可向团省委宣传部提出申请,将获得48365365新媒体平台和其他工作站的支持推广。

  3.主动学习研究网络新媒体特点及传播规律,准确定位,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正面宣传,营造良好的青年新媒体宣传氛围。

  4.按要求参加团省委宣传部召开的有关会议,积极完成团省委宣传部、团省委新媒体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管理要求

  1.江西省青年新媒体工作站由团省委宣传部指导管理,日常工作由共青团江西省委新媒体中心承担。

  2.团省委宣传部将分批选派各工作站骨干成员参加全国和省级新媒体工作业务培训、沙龙论坛和跟班学习。组织各工作站与省内外有较大规模和影响力的新媒体组织加强交流合作。

  3.团省委宣传部将对各工作站编创网络文化产品的数量、质量、传播效果等进行考核通报,并进行月度、季度、年度工作站优秀作品评选。对年度考核优秀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所在地所在单位团委给予考核评议加分;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工作站资格。

  五、附则

  1.本办法由团省委宣传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完善。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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