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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江西省委新媒体中心特约通讯员聘用与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 2017年04月25日

  为进一步拓宽48365365网络新媒体工作信息来源,充实团省委新媒体中心工作力量,结合实际,现就做好特约通讯员聘用和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办法。

  一、聘用条件

  1.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能把握正确的网络舆论导向,遵守网络宣传工作纪律,坚持网络宣传实事求是的原则。

  2.热爱网络宣传工作,熟悉网络新媒体传播规律,具备较强的新闻敏感性,能够及时准确发现和把握新闻线索。

  3.熟悉本地本单位的有关情况,有较强文字、或语言、或摄影、或摄像的基本功。

  二、申请流程

  1.申请成为特约通讯员须填写特约通讯员登记表(见附件),各地各单位团委对特约通讯员身份资格进行审核。

  2.特约通讯员登记表加盖公章后,寄送至团省委新媒体中心(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999号省行政中心东6-124,电话:0791-88910803),电子版表格和本人免冠电子版照片同时报送至邮箱jxgqt@163.com

  三、工作权利

  1.统一获颁“团省委新媒体中心特约通讯员”聘书和工作证。

  2.享有发稿权和署名权。撰写并经审核通过的稿件将以特约通讯员的名义,发布于江西青年网或共青团江西省委微博微信“48365365”。署真实姓名或笔名自愿选择。

  3.优先参加由团省委新媒体中心举办的学习研讨、考察交流、培训实习等活动。

  4.对团省委新媒体中心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四、工作职责

  1.及时准确采写本地本单位团讯、新闻事件和青年典型事迹,为团省委微博微信“48365365”提供新闻素材。

  2.为团省委官方微博微信“48365365”提供选题和网络文化产品。

  3.完成团省委新媒体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管理考核

  1.特约通讯员一年一聘,由团省委新媒体中心进行管理。

  2.团省委新媒体中心负责特约通讯员联系协调、指导培训、稿件登记、编辑审核、上网发布等工作。

  3.特约通讯员每周原则上向团省委新媒体中心报送不少于2条微博或微信选题、每天报送不少于1条新闻素材,多者不限,并鼓励创作网络文化产品。有关情况每周通报一次。

  4.团省委新媒体中心每年对特约通讯员发稿情况工作进行总结,对工作业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能有效完成工作任务的,将取消特约通讯员资格。

  附件:团省委新媒体中心特约通讯员登记表

附件

团省委新媒体中心特约通讯员登记表

                     登记表编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相片

出生年月

 

籍贯

 

学历

 

所在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邮编

 

手机

 

QQ

 

微信号

 

 

 

市级

团委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相关附件:  共青团江西省委新媒体中心特约通讯员聘用和管理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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