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48365365改革方案》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我省高校共青团各项工作,推进高校共青团改革创新,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关于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重要要求,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立足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着力解决脱离青年学生的突出问题,依照共青团“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的工作格局,积极适应共青团深化改革新形势、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新发展和青年学生新特点,始终把握思想政治引领这一核心任务,坚持立德树人,坚持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坚持以体制机制改革激发活力,着力推进组织创新和工作创新,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学生按照党的要求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奉献青春力量。
(二)基本原则
牢牢把准政治方向。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自觉将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高校共青团改革各方面、全过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青年运动方向,引领广大青年学生坚定跟党走。
尊重学生主体地位。深化以青年学生为中心的改革,把准青年学生脉搏,了解青年学生心声,坚持服务青年学生的工作生命线,让青年学生当团学工作和活动的主角,问需问策问效于青年学生,使高校共青团深深植根于青年学生,引导青年学生按照有理想、有追求,有担当、有作为,有品质、有修养的“六有”要求健康成长。
突出重点聚焦问题。紧紧围绕提升高校共青团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扩大工作有效覆盖面,抓住脱离青年学生这一本质问题,着眼根本,立足长远,着力破解制约高校共青团发展的思维定势、重点难点和体制机制问题。
统筹推进上下联动。着眼于“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既坚持全面统筹,做好顶层设计和推动,又发挥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基层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推进改革的生动局面。
(三)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这一基本要求,突出基础制度创新和组织活力提升,建设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的高校共青团,巩固基础性、战略性、源头性地位和作用,直接联系服务引领青年学生取得重要成效,工作有效覆盖面不断扩大,组织吸引力凝聚力不断增强,服务高等教育发展和学生成长成才的能力水平不断提高,广大青年学生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更加坚定。
二、改革措施
(一)改革优化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
1. 改革完善领导机构设置。加强团教协作,省级层面由团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共同成立江西高校共青团工作指导委员会,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作统筹指导和督导。团省委学校部实行“职能部门+专业中心+分类组织”的工作机构设置模式。充分发挥全省学校共青团新媒体中心等专业化协同工作平台的作用。改进高校团委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分类型、分区域的高校共青团工作交流组织机制。支持和鼓励高校团委按照思想引领、素质拓展、权益服务、组织提升等主要任务,根据工作实际合理设置和调整工作机构。
2. 推行直接联系服务引领青年师生制度。落实全团“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大宣传大调研”等制度安排,进一步密切团青关系。实行“驻校蹲班”直接联系基层团支部制度,团省委负责高校共青团的专职干部结合自身工作每年集中不少于15个工作日到高校“驻校蹲班”,高校校级团委专职干部每人每年直接联系1个以上基层团支部。建立健全高校共青团工作活动开展“众创众筹众评”制度,通过项目化征集招标、申办领办等方式,通过实行青年师生评议工作制度,使青年师生更多地参与到共青团工作的设计、决策、实施、评议全过程。定期以多种形式召开面向高校青年师生的恳谈会、通报会等。
3. 构建项目化、扁平化、科学化的工作机制。对重点工作实施项目化管理,促进“挑战杯”“创青春”“三下乡”“三走”“四进四信”“与信仰对话”等项目的运行规范和内涵提升,着力打造若干面向青年学生的团学工作品牌。努力实现高校共青团各级组织间工作安排、信息交流的科学层级化和有效扁平化,大幅精简会议、文件、简报,注重运用新媒体手段指导和推动工作。加强高校共青团的制度和规范建设,促进工作有制可循、有序开展。明确高校共青团不同层级组织的核心任务,注重工作部署的统筹安排。综合运用电话测评、问卷测评、述职测评等青年众评方式,建立健全高校共青团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的评价考核制度。注重对基层的直接支持指导,努力为基层团组织配置和争取资源,加强工作标准化和知识化管理,建立团学工作资料库和“慕课”资源库。
(二)改革健全基层组织制度
4. 构建党领导下的“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在高校党委领导下,构建“一心双环”组织格局,以团委为核心和枢纽,以学生会组织为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主体组织,以学生社团及相关学生组织为外围延伸手臂。改进团组织对学生会组织的指导,推动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高校的各级学生会组织,由同级团委归口指导。高校团委履行对学生社团的主要管理职能,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年审、注销、组织建设、活动管理、经费管理和工作保障等工作;学生会组织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引导、服务和联系,校级学生会组织须明确1名主席团成员负责学生社团工作。校级团委应设立学生社团团工委等专门机构,指导和管理学生社团工作;已成立校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其主要负责人须由校级学生会组织负责学生社团工作的学生兼任。
5. 落实和完善团的代表大会制度。严格执行校级和院系团的代表大会定期召开制度,坚决杜绝不按时召开的现象;增强代表性,提高基层团支部、非团学干部的团员学生和青年教职工的代表比例,2018年之前实现比例不低于70%的目标;畅通代表参与渠道,推行代表常任制、提案制和大会发言制度,建立校级和院系团组织定期向团的常任代表报告工作和听取意见建议的制度。坚持团内民主,推行和落实基层团支部直接选举,鼓励有条件的校级和院系团组织在经党组织同意的提名人选中差额选举产生委员会成员和书记、副书记。
6. 巩固和创新基层团组织建设。深入实施高校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发挥校级团委主体作用;强化院系团组织建设,明确书记专设,健全内部设置;强化研究生团组织建设,加强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巩固班级团支部建设,推进社团建团,探索宿舍建团、实验室建团、网络建团等,构建“多种模式、多重覆盖”的团建创新机制;推行班级团支部与班委会一体化运行机制,探索实行班长兼任团支部副书记或团支部书记兼任班长的制度;建立团支部书记年度工作满意度测评制度,将团员学生满意度作为团支部书记履职尽责、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满意度低于50%的按照组织程序和有关规定重新推选。针对高校内的青年教师和青年职工等群体,各高校校级团委须专门成立相应团组织,积极建立交流沟通平台和机制,加强联系服务引导;注重促进青年教师密切联系学生,教学相长、共同提高。以团干部选配和团的工作规范化为重点,加强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团的建设。
(三)改革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7. 构建分层分类一体化思想引领工作体系。着眼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遵循青年学生成长和思想教育引导的客观规律,改革创新思想引领工作面向不同类型学校、不同阶段学生、不同精神需求的目标、内容和方法,构建分层分类一体化工作体系。深化实施“四进四信”活动、“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红色基因代代传工程”,改进创新面向广大青年学生的思想引领工作方式。
8. 实施高校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围绕高校育人的中心任务,在引导青年学生坚持学业为主的同时,针对理论学习、就业创业、创新创造、身心健康、志愿服务和社会参与等普遍需求,借鉴“第一课堂”的做法,加强与学校相关部门、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以及社会机构合作,普遍推行高校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推动工作的规范化、课程化、制度化。从工作内容、项目供给、评价机制等方面进行系统设计和整合拓展,客观记录、认证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的经历和成果,并争取纳入学生档案管理,促进高校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成为学校人才培养评估、团员政治素养评判、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社会单位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
9. 健全针对困难学生的多样化、常态化帮扶机制。加大高校共青团对经济困难、学业困难、心理问题、人际沟通困难、上进心不足及毕业未就业等学生群体的帮扶力度,积极动员和整合校内、社会等方面资源,推进实施“学生导师计划”、“心理阳光工程”、“千校万岗”高校毕业生就业精准帮扶行动、节假日送温暖等工作,帮助他们适应大学生活,顺利完成学业,积极融入社会。
10. 完善学生权益维护工作机制。以促进教育公平和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关注校园弱势群体,关注普遍性利益诉求,完善维护高校学生权益的组织化渠道和机制。探索在学校、院系、班级等团组织中设立权益部长(委员)。推动高校共青团与当地12355青少年服务台对接,依托服务台联系的公益律师、心理咨询师等专业力量,为学生提供法律、心理服务和权益个案帮扶。
11. 推进高校“网上共青团”建设。加快高校共青团互联网战略转型,形成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工作战略理念和整体格局。以“青年之声”平台建设为依托,按照“加强平台体系建设、加强功能内容建设、加强服务能力建设、推动与重点工作整合、推动强化工作保障”的思路,通过线上线下联动,将“青年之声”平台建设成反映学生呼声、回应学生诉求、维护学生权益、服务学生成长的统一品牌和重要窗口。结合全团“智慧团建”系统实施,实现基础团务、团员管理和团的信息统计网络化。提升新媒体运用能力和水平,打造微信、微博、QQ、贴吧、网站等新媒体阵地集群;统筹建好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建立健全管理、培训和激励机制;加强网络文化内容供给,研发和推广优秀内容产品。成立江西省大学生新媒体联盟,发挥全省学校共青团新媒体中心的统筹协调作用,推动高校团委成立相应组织,整合各方资源,加强工作联动。依托网络大数据云平台做好对高校青年学生的精准服务和思想动态调研,引导青年学生听党话、跟党走,传播社会正能量。
(四)改革完善团干部选用培养制度
12. 改革团干部配备考核管理制度。打造专职、挂职、兼职相结合的高校共青团干部队伍。高校团委按照在校学生1万人以下、1-2.5万人、2.5万人以上不同规模分别配备不少于5人、9人、12人的专职干部;高校校级及院系级团组织,普遍建立从青年教师中选任至少1名兼职或挂职副书记、从学生中选任至少2名兼职副书记的制度;校级、院系级团委班子成员中,挂职和兼职副书记的比例不低于50%;注重从学生中选拔建立校级和院系级团组织的兼职干部队伍。挂职、兼职干部不占编制,不完全对应级别;挂职干部只转组织关系、不转行政关系,兼职干部根据工作需要予以灵活掌握。落实《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团干部协管工作的通知》要求,从严选拔、从严管理高校共青团干部。学校团委班子成员(含挂职、兼职干部)的任免,学校党委应当事先征求上级团委的意见;调整配备学校团委领导班子考察干部时,学校党委应当事先邀请上级团委参加。根据专职、挂职、兼职干部承担的不同工作任务采取有针对性的考核办法,加强对考评结果的运用。强化团内监督问责制度,对落实工作不力、作风不严不实、团员学生满意度较低的高校团干部加强日常督导,进行提醒谈话,必要时在团内进行通报,并抄送同级党委。
13. 完善团干部培养培训使用制度。加强作风建设,持续深入开展团干部健康成长教育,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教育引导高校共青团干部筑牢理想根基、强化宗旨意识、践行群众路线、勇于开拓创新。建立完善省、高校、院系分级培训体系,建设以理想信念、党性作风、团的业务能力、新知识新观点新技能等为重点的核心课程和线上资源共享平台;团省委培训校级团委负责人,高校团委培训本校院系专兼职团干部,院系团组织培训本院系学生团干部,力争每4年轮训一遍高校共青团专职干部。建立健全高校共青团工作理论研究课题发布和成果遴选机制,同时探索与有关部门、科研机构等方面合作,为高校团干部职称晋升、职业发展、教学科研成果评定等搭建平台、提供支撑。坚持严格要求和关心培养相结合,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结合团干部绩效评价、能力特长等,逐步完善高校团干部校内转岗和校外流动的制度安排。建立健全对学生骨干的选拔考核、培养使用、淘汰退出等机制,努力打造信念坚定、品学兼优、朝气蓬勃、心系同学的学生骨干队伍。
(五)改革加强团员先进性建设
14. 从严管理团员队伍。严格团员发展,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提高发展团员工作科学化水平。高校和院系团委要在充分论证、统筹协调的基础上,制定团员发展年度计划。探索制定团员的具体标准,严格按照团章要求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试行)》等文件规定发展团员,坚持做到发展团员“十程序”、“三公示”严谨规范,入团仪式“九环节”庄严神圣。加强团员意识教育,严格执行“举团旗、学团章、唱团歌、戴团徽、过团日”的要求,增强团员对组织的归属感、作为团员的光荣感。学校或院系团委应该为新入团的团员举行入团仪式,为超龄离团的团员举行离团仪式。改进“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把团员教育评议与团员年度团籍注册结合起来,将其作为加强团员队伍思想建设、严肃团的纪律、严格团的管理的重要措施。建立高校团干部定期到团支部讲团课制度,校级团委专职团干部、院系级团委负责人每年至少要到班级团支部讲一次团课。改进“推优入党”工作,把推优的重点放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上,使育优和推优有效衔接。
15. 增强团员的先进性。高校团员要注重自身先进性建设,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学生的殷切期望为指引,争做广大青年学生中“思想先进、行动自觉、好学重品、团结友爱、模范带头”的标杆和旗帜,努力在“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中锤炼团性、锻炼品格、历练人生。在完成高等教育学业的同时,以积极参加“四进四信”活动、践行“八字真经”,积极参加团内组织生活、团的工作和活动,积极参加美丽文明校园创建、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青年之声、清朗网络、维权帮困、“三走”活动、“第二课堂”活动等实际行动,引领江西广大青年学生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带领青年学生成长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奉献青春力量。
16. 及时处置不合格团员。健全团员能进能出机制,提高团员队伍的纯洁性。对违反团章规定的团员依章及时处理;对理想信念不坚定、不履行团员义务、不符合团员标准、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的团员,团组织应对其进行教育,要求其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劝其退团。处置不合格团员要按照稳妥、慎重的要求,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不定比例、不下指标,认真执行规定,严格审核把关。
(六)改革强化保障支持
17. 优化加强党建带团建机制。推动在各级党政召开的教育工作、高校党建等会议中明确列入高校共青团工作的专题内容。将团的建设纳入高校党的建设总体格局,推行团建与党建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将共青团工作作为检查考核高校(院系)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占比不低于10%,同时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和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内容,把团建情况作为党建评优的重要依据。团省委、省委教育工委联合建立党建带团建工作督导机制,对各高校党委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在全省高校党建评估考核中,将共青团工作年度考核计入“高校党建带团建工作”指标得分。高校党委须由一名副书记分管共青团工作,有一名副校长联系共青团工作。高校党委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团的工作,党委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团的重要活动。高校团委书记为党员的,作为高校党委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完善高校团组织“受同级党组织领导、同时受团的上级组织领导”的双重领导体制。同级党组织确定高校校级和院系团组织主要负责人任免等事项,应事先向团的上级组织征求意见。同级党组织确定高校校级和院系团组织主要负责人任免等事项,应事先向团的上级组织征求意见。团省委对省属本科院校团委、高校校级团委对院系级团委的年度考评,纳入党政对同级团委班子年度考评,并占不少于总分30%的分值。将“推优入党”作为高校基层团组织的重要工作职责,纳入学校党员发展工作规划。
18. 优化资源条件保障机制。支持团组织按照团章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切实保障高校校级团委机构独立、编制独立、预算独立、工作独立,已经合并或归属其他部门的必须予以纠正,并合理界定区别于其他部门的工作职能。高校团委书记按学校中层正职配备和管理。高校按在校生人均每年不低于30元的标准划拨校级团委日常工作经费,并在活动场所、设备、时间等方面对团的工作予以保障,切实解决学生社团文化活动空间、创新创业交流场所紧张等突出问题。
三、组织实施
本方案由团省委与省委教育工委联合下发实施,方案落实执行情况将纳入各级团组织和教育部门的考核内容。团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将联合对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团省委学校部加强宣传引导,选择部分高校开展共青团改革示范校创建,及时总结、推广具有普遍性和借鉴意义的经验做法,指导督促各高校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措施,稳妥有序推进改革。
【注释】
发展团员“十程序”:(1)提交入团申请书;(2)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3)参加团课培训;(4)注册成为志愿者;(5)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6)确定为团的发展对象;(7)团支委会通过并填写入团志愿书;(8)团支部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9)报送上级团组织审批;(10)入团宣誓并颁发团员证、团徽。“十程序”缺一不可。“三公示”:在入团申请人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团的发展对象和上级团组织审批通过3个环节上需在团支部及以上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入团仪式九环节:(1)奏(唱)国歌;(2)主持人说明举行入团仪式的意义,宣布新团员名单;(3)向新团员颁发团章、团员证和团徽,佩戴团徽;(4)上级团组织的代表或本级团组织负责人带领新团员宣誓;(5)入团介绍人代表宣读《团章》中有关团员的义务和权利的条款;(6)新团员代表发言;(7)老团员代表发言;(8)党组织负责人、上级团组织的代表或本级团组织负责人讲话,对新团员提出希望和要求;(9)奏(唱)团歌。